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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适用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CQC认证申请人和产品获得CQC认证证书的企业。2. 认证申请人和产品获证企业的权力
2.1 有选择认证机构的权力;
2.2 有申诉/投诉/争议的权力;
2.3 有要求认证机构及检验机构守旧本企业秘密的权力;
2.4 获得认证后,有权按规定使用认证证书和认证标记
2.5 有确认认证计划。
提出公道质疑的权力;
2.6 申请CQC标记认证时,主要发达国家和地区纷纷制定了相应的国家半导体照明计划,3. 认证申请人和产品获证企业的义务
3.1 确保认证产品质量始终符合相关的产品标准及认证规则的要求,不得将产品质量责任转移给CQC或相关检测机构及职员;
3.2 有义务为进行认证、监视和申诉、投诉等调查作出需要的放置,包含审查文件、检测产品、进进认证所涉及的所有区域、调阅有关记录和访问相关职员;
3.3 当认证证书被暂停、撤消/注销时。
我国也于2003年6月成立了国家半导体照明工程协调领导小组,同时停止涉及相关认证内容的广告宣传,并按CQC的有关规定打点该证书的暂停、撤消/注销手续;
3.4 有义务确保不采用误导的方式使用或部分使用认证测试陈述、工厂检查陈述、认证证书和认证标记;
3.5 产品获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后,应依照国家认监委《强制性产品认证标记治理法子》。
发光二极管(LED)的优势体现在节能、环保和长寿命三个方面,3.6 产品获CQC标记认证时,应按CQC的有关要求将认证标记的使用方案(包含在产品上、宣传资料上、广告中等)报CQC;
3.7 在宣传本企业认证结果时,应严格按认证证书的范围作出宣传,并将LED列为“十一五”科技发展规划重点产业,重要投诉应陈述CQC
3.10 对投诉以及在产品或服务中发现的对符合认证要求有影响的任何缺陷,应当采取适当的措施。
并将所采取的措施予以记录;
3.11 按时付清认证的有关用度;
3.12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CQC的有关规定。 本信息由扬州捷能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为您特别提供,转载请注明来自www.jnjr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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